当今信息时代,社会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网络安全。网络平台存在安全漏洞,个人信息被不法之徒掌握和利用,涉及面广,危害面大,极易引发公众对自身利益的担忧。
换言之,个人隐私“裸奔”,何谈网络安全?中国有几亿网民,如果网络平台安全漏洞得不到有效解决,就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和泄露的风险。然而,网络平台出现高危漏洞,除了管理失范之外,更在于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短板。事实上,维护网民的隐私权和安全权,是网络平台义不容辞的职责。而现实情况却是,网民的这两个基本权益,尚未从根本上得到保障。问题是,网络平台存在漏洞,致网民个人信息泄露,表明其在某些方面还“技不如人”,给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留下了“商机”,所涉网络平台难辞其咎。
可见,维护个人信息安全,应成为网络平台的强制义务。具备高度信息安全意识和有效的安全措施,被视作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;而法律则是打击信息领域犯罪,维护用户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。因此,网络平台首先要提高技术手段,完善信息管理系统。堵住人为漏洞可采用管理制度,而堵住技术本身的漏洞,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进的技术。这就要求网络平台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,不断完善系统安全设备的性能,强化应用数据的存取和审计功能,确保系统中的用户个人信息得到更加稳妥的安全技术防护。如果有的网络平台存在漏洞,长期得不到解决,致个人信息泄露,信息管理部门应强制其退出信息服务。